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: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、中国法制史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、刑法、法学方法论、民商法学方法论、物权法、债与合同法、民法总论、侵权行为法、商法、劳动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婚姻法与继承法、专业外语进修时间:2008年9月—2010年6月,课程教学一年半,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,双休日授课,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。